一、涉外抚养费起诉在哪个法院?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在离婚诉讼中,对离婚后孩子扶养费的支付问题,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区分国内、涉外,而是按照同一套规定处理。但是,在抚养费的支付方面,涉外婚姻纠纷中,法院支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年支付抚养费的可能性更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直接在国内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建立跨国婚姻。如果双方闹出很大矛盾要离婚的,有孩子的家庭必然涉及到孩子抚养。在抚养费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在我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处理涉外婚姻上具备管辖权。法院会根据收入及生活水平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