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人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女人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积极的列举一些证据,向法官表明自己是更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尤其以以下几个方面为主:
第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会判决随女方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孩子接近10岁且是女孩,那么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即将步入青春期,作为母亲会给她更多指导和关爱。
第五,孩子10岁以上,愿意随女方生活的,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第六,在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形,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七,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第八,如果夫妻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女方可以有证据证明更有时间照顾孩子,那么女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离婚的女性来说,他们都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毕竟孩子跟随女方一起生活的话,可能生活方面是会得到细心的照顾,但是这还是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所以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应当向法院具体的来证明自己确实是能够很好的培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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