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一种不合法的关系,此时法律对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不予保护的。但在婚姻法中也有关于同居方面的规定,如对同居财产分割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同居财产分割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由于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因此不能产生合法婚姻关系下的权利义务以及配偶基于身份关系能对对方主张的权利。但同居关系下,男女之间仍能基于其意思表示和行为产生一定的财产法律关系。
不过,同居期间的财产不可能以合法的夫妻关系中共同财产的方式加以分割,而是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可依《物权法》和相关婚姻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认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认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这是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财产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同居关系不属于夫妻关系,因此要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话,那么不能按照夫妻离婚来对财产做出分割,此时一般是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视为按份共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婚姻法同居财产分割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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