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给女方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在8岁以上可以自己主张跟谁。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2岁以下,8岁以上,可以根据以下事项主张女方对小孩有利:
1 、男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 、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 、女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男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 、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一)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三)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四)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六)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七)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八)8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九)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其实是很常见的,从原则上来看,哪一方的条件更好、更优越一些,自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要大一些。而现实中,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协商约定抚养权归属,就按照双方协商的确定。不然的话,其实到法院,法官也只会在法律规定下,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