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来说,子女的监护人一般就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也有例外的其他情况,比如父母不在,或者有精神问题等状况导致父母不能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就需要区别进行对待,我国对此进行了详尽的规定。那么,小孩子的监护人是几个人?
小孩的监护人有几个?
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这是规定的。如果父母不在或者精神有问题,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是: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法规当中,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根据以上的内容来看,一般情况下来说,小孩子的监护人就是父母,也就是两个人,如果父母都出现了意外情况,那么就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长姐姐等法定顺序进行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