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却让孩子受了苦,离婚后的一方如果拒绝给孩子抚养费,就会导致有抚养权的一方只能自己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当子女长大成年以后,意识到抚养费的问题后去索要抚养费,法律是支持的。但是,子女成年后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不符合条件的成年子女,可以跟父母协商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必要费用,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等途径解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
现代社会,18周岁是大多数子女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时间,子女在这个年龄阶段往往仍旧没有独立生活的经济来源,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在校就读等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承诺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分析可以得出,父母在子女成年后是否仍需负担抚养义务应当以成年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为标准,父母的给付能力应当作为抚养费数额的裁判依据,而不能作为是否承担抚养费的依据。毕竟从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来说,如果将抚养义务机械的定义为子女18周岁成年之后,对于那些父母离异分别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形,就会给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逃避抚养义务的借口,这对子女的发展是不利的,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是不公平的。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支持子女成年后索要抚养费,但索要的条件是成年子女必须是还在读书且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但是如果子女亲自去索要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该由抚养子女长大的一方去索要,以弥补这么多年自己抚养孩子付出的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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