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是警务监护人员?
辅助警察办案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是一种弥补警力不足而创立的新型职业,警辅不同于交警和辅警,是公安局交管局依法聘用人员,可以协助交警执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警辅人员的制服相对于协警和辅警更符合正式警察的制服,但不同点在于,警辅与协警及辅警一样,没有独立的执法权。
辅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有什么区别?
辅警都是临时性的,跟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跟交管局签订合同。只能在慢车道上,疏导交通。 警辅是交管局聘用人员,可以跟随交警上路疏导交通,指挥机动车通行,平时参照警察队伍予以管理。
在着装上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辅警穿保安服装,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而警辅则是和公安局交管局签订合同,警辅是事业编制,辅警是合同工。
警辅可以理解为警察助理而辅警可以理解为保安,前者有执法能力而后者没有。不过,共同点在于,因为警辅和辅警都非正式警察,所以没有独立的执法权,更不是不是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没有盘查、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权力。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警务监护人员就职的能力不同与正式的警察,他们能够做的就是帮助警察辅助完成比较简单的工作,类似网络信号的监控,相关路口的审查确认工作,有助于分担警察的工作分担,将简单的事情交给警务辅助人员,从而能够保证危险事情尽快处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