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大家可以看到,其实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总体来说就是包括以上14点的,其中有一点就是监护人是不能够让不满16周岁的被监护人去做童工的,保护被监护人的相关合法权益,代表其参加诉讼,照顾当事人的生活等这都是身为监护人义不容辞要承担的一些基本职责,让监护人从根本上扭转和认识到自身的监护职责也是需要时间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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