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二、哪些情况不建议轮流抚养子女

若有以下情况,不建议父母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抚养子女

(1)子女幼小,如子女两周岁以下,此种情况下还是母亲亲自抚育为好。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

目前,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协商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要知道轮流抚养孩子有利也有弊,作为父母应当综合考虑一下自己以及孩子的实际情况,看看轮流抚养的方式究竟对自家而言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权衡之后作出选择。而不能为了避免争夺抚养权,就一味的妥协,贸然约定双方轮流抚养,不见得一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抚养权  抚养权词条  女方  女方词条  情形  情形词条  离婚  离婚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子女抚养

 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

很多人对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这两个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混为一谈,混淆概念。为此律图小编帮大家整理收集了关于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相关知识和材料。供大家参考...(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