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和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面,我国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两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而有些案件中,女方是乙肝患者,那么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给出的分析。
在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结婚、生育、就业、升学等方面法律均没有特殊限制。乙型肝炎虽是一种传染性疾病,但其传染性不能一概而论,患者受到的感染程度不同,处于不同的病程阶段,治疗及恢复程度不同均能影响到传染性的强弱程度。乙肝患者并不一定都有较强的传染性。乙肝传染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病毒在体内复制的活跃程度。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对于乙肝的免疫和治疗能力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通过积极的治疗和正确的预防,与患有乙肝的人共同生活,其身体健康并不一定受到威胁。如果不能证实原告患乙肝且病情严重,具有较强传染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于2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乙肝患者不属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剥夺其抚养子女的权利。
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通过上文小编的介绍,大家对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这个问题有了一定了解。尽管乙肝是一种传染病,但是近年来我国在乙肝治愈方面的水平已经很高,患者完全可以控制住病情。按照规定,如果对方不能证实乙肝患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则是不能剥脱其拥有子女抚养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