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合理吗?
需亲子鉴定付抚养费的说法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的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这种说法是合理的。申请亲子鉴定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根据报告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可。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我国法律中有规定,不是亲生孩子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的是可以不履行抚养的义务的,标题中提到的情况是可以先做亲子鉴定之后,确认是自己的孩子的再支付抚养费用。如果在支付的过程中认为支付周期以及金额有不妥当的地地方,可以想法院申请做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