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件很普遍的事,并且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会面临诸多纠纷。即使离成婚,后续也可能会有问题出现。比如夫妻离婚以后,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对孩子的探望权的问题。这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是,有时候在行使这一权利的过程中,会对子女造成伤害,不利于身心健康。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的。那么,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问题,供大家了解与参考。
父母双方离婚后,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具体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关键是:
1、申请主体: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2、申请过程: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的,依法作出裁定。
当然,中止探望权并不是永久的,需要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之后还是可以回复探望权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中止探望权申请该怎么做所作的解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探望权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被中止的。而我们应当了解到中止探望权是需要向法院递交申请的,并且由法院判决,从而才能中止探望权。夫妻双方不能私自中止探望权。另外,申请之前应当准备好相关的理由和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准许。如果大家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大家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才能更快也更为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