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就遗赠人的生、死、死、葬承担义务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平等、补偿、相互权利和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遗赠制度的新发展。扶养对象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者集体组织。受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不能享有遗赠权利的,受益人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支持成本。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继承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先签订遗赠与扶养协议,然后是遗嘱与遗赠,最后是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继承开始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为法定继承;有遗嘱的,以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以协议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