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不给女儿的情况下,女儿可以提起诉讼,但父母坚持不给的话女儿无权分得财产。这是父亲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的。父亲不想把遗产留给女儿那是违背法律原则的。《民法典》(2021.1.1生效)中明确规定了儿女作为第一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她的份额,但必须尽到赡养的义务。只有一种可能存在,那就是父母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所立遗嘱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女儿可以提起诉讼,撤销原遗嘱。父亲的这种说法也不正确,其中包含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他做的一部分行为于法律的宗旨相违背,同时也违背了当前社会所提倡的“和谐”。
二、司法解释
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无论儿子还是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可以遇到父母的财产分隔不给女儿的情况,需要明确的是,父母是财产的所有人,父母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合法的分隔,只有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父母可以决定自己的财产分配权,别人无法干预,女儿可以提出意见,但不能决定父母的财产分隔。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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