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配偶同居”或构成“大婚”,导致无过错离婚,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非法同居”是指“配偶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配偶与他人同居”有三个要求:
1.婚外异性恋;
2. 不是以夫妻的名义;
3.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
“大婚姻”就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从另一方出轨和提起离婚诉讼中搜集的证据包括:第一,“保证”、“悔过”等书面证据。由于一方出轨的婚外情突然被发现,出轨的一方不情愿地写下保证、悔过等表示悔过。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第二:妓女事件和其他妓女事件通常有警察介入。派出所的笔录将成为重要的证据;第三:单位核实员工的婚外情。它也可以作为证据;第四:出轨方与他(她)沟通过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建议应在提交法院前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2)书面证据;(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调查记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