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民法典》夫妻性生活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忠实义务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具体有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一般包括通奸与姘居,不从事性交易等。
相关知识:
解除婚姻关系情节如下:
1、当事人自愿。
2、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而分居2年只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一个情形,且必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才行,对于因工作关系等常年分居的夫妻是不适用的。
3、其他条件。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如: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您所说的一年内没有性生活,不属于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况之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性义务的法条,但是性义务应是包含在其中的。
一 协议离婚。双方对离婚能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等机关进行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双方对于离婚不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离婚。
首先确定是否具备离婚条件。可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次,具备离婚条件后,确定管辖法院。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经常居所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在经常居所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在此地居住1年以上证明;此证明可有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提供。
最后,确定管辖法院后,需要提供的材料。起诉离婚一般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明,其他证据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