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2、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声明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被继承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____市____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________
声明地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讲,除非自己自愿放弃继承权,其他人不能胁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而且,继承人要想清楚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要在了解清楚遗产数额和自己可以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情况下,再决定是否要放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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