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与人私奔能报警吗
私奔这种事情并不属于公安机关可以插手干涉的问题,
所以因为妻子与人私奔而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话,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但是如果妻子与人私奔之后的这段时间内所有人都联系不到她的话,
那么作为丈夫,可以以失踪的原因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线索,让公安机关寻找妻子的下落。
二、男女双方同居关系性质的界定,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同居关系处理原则不尽相同:
第一种单纯同居关系,指同居关系双方均为未婚男女,婚姻法对此种同居关系不鼓励,但未明文禁止。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抉择生活的权利,对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和解除,不予干涉也不支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除,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种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事实婚姻等同合法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一般要经诉讼程序。
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不认定为事实婚姻。若需解除,按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仅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种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若需解除,可自行解除,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法院应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四种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因重婚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宣告予以解除。
要知道,在妻子与他人私奔的情况下,能不能报警和报警之后会不会得到受理,这并不是一回事。在法律、行政法规上面,并没有限制说这样的情况不能报警,所以当事人此时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在报警之后,由于不属于管辖内的案件,往往是不会得到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