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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处理婚姻纠纷的情形有哪些?

首先,涉及离婚的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我们知道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自愿协议离婚,表现的比较平和,只要拿上相应的证件和离婚协议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从而解除婚姻关系;另外一种是双方当事人都表现的比较激烈,无法平静离婚,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一些婚姻关系中出现了继承问题,这时候也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主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父母或者子女去世,出现遗产继承的情况时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继承纠纷往往牵扯到多方当事人,案件错综复杂,一般很难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继承纠纷会显得既权威又专业。

再次,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需要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夫妻二人也许会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急于解除婚姻关系,各奔东西,没有很大的意见分歧。夫妻双方可能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产生很大的意见分歧,此时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方式予以判定更能够维护当事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同时,离婚中的财产分割纠纷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寸土必争,为了更加公平与合理、合法的解决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诉讼方式成为了当事人的一个首选的途径。

另外,在上述纠纷处理过程中律师的作用之一是代当事人以调解或者参加诉讼的方式处理争议双方的纠纷,拟定相关的协议,例如和解协议、调解方案等。

另外,在上述纠纷处理过程中律师的作用之二是代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出庭参加应诉活动。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权益,也从根本上化解纠纷。

最后,在上述纠纷处理过程中律师的作用之三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事务咨询,出具适合纠纷处理的方案或者法律建议,尽最大的限度保护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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