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被父母遗弃的孩子是他们一辈子的伤心事,他们自幼被亲身父母所遗弃,小时候变被养父母领养或者流浪街头等到长大后,他们可能会起诉自己的亲生父母没有做到一个做父母的义务。这样看起来十分的不合理,一些人也会说,生身父母大于天。那么,如果父母遗弃孩子孩子还有什么样的方式维权?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
如果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和孩子现在养父母办理了正式收养手续,那么这个情况不存在遗弃。子女不能起诉。
如果父母没有办理任何送养手续,孩子没有人照顾,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和监护法定义务,作为子女,可以依法起诉父母,主张得到抚养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有拒绝抚养的故意和行为;情节恶劣。
一、遗弃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线、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婚姻法》规定为: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在我国,刑法和婚姻法对父母遗弃子女的判刑标准都有些明确的规定。父母遗弃孩子孩子还有许多的维权办法和法理依据用来维权,通常情况下,故意遗弃子女的父母构成遗弃罪,如果在后续对孩子还造成了身体或者精神上的伤害,还应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所以,在我国,父母遗弃孩子后孩子是有权利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