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知道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中国实行一国两制的制度,所以两地政策有明显的区别适用,最近台湾政策有一个大的改变就是台同姓婚姻合法化,这是亚洲首个地方通过的政策,但在中国大陆无法适用,那么中国台同姓婚姻合法化是什么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2015年5月15日,台湾省高雄市将于20日接受同性伴侣登记,又称为“阳光注记”,这是全省首创让同志伴侣登记“名份”,但不具法律效力。这是基于对同志人权及多元文化的善意尊重,让同性伴侣“获得心灵上的慰藉”。
高雄市府民政局长曾姿雯表示,依民法规定,现行婚姻关系是一男一女的异性结合,目前并无法进行同性婚姻登记,在相关律法未修改前,高雄市率全省之先,让同志朋友透过户役政资讯系统“所内注记”,获得心灵上的慰藉。高雄市愿意正视多元性别的健康平权,并领先提出对同志的友善作为。
但该注记并不具“民法”等任何法律效力,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文件,日后不能依此主张分遗产,注记也不会出现在户籍誊本、身分证等书面文件上。民政局强调,如果办妥注记同志肯再加签“个人资料查询同意书”,日后医疗院所、法院、警察机关,可透过此向户政系统查询,以防因疾病等因素要开刀,却找无亲人可签手术同意书等事件。
继高雄、台北、台中之后,台南也将开放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台南市长赖清德27日于市政会议宣布,尊重相爱的人有在一起的权利,将尽快研拟作业规定,受理同性伴侣申请发给伴侣关系登记证明。
截至2016年9月,允许同性伴侣登记的地区有:高雄市 、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 、新北市、嘉义市 、桃园市、彰化县、新竹县、宜兰县 。上述地区占到台湾80%人口。
2017年5月24日,台湾司法机构“大法官”公布同性婚姻“释宪”案,《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并在2年内改正,若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期限后同志就能凭着“大法官”解释直接结婚。宣告称台湾现行婚姻规定“未能使同性别二人结合”,违反婚姻自由与平等权,这将推动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区。
中国台同性婚姻合法化它体现了人权真正婚姻自由的理念,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一种创新,但这仅仅是为需要人群提供人人平等的权利,在民法上该婚姻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它还是有区别于一般婚姻的特点,这也是中国一个思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