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身份证办理要多长的时间?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受理:申领人应向派出所交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2、审核:(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3、告知: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4、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如果是在本地丢失或者被盗身份证,对于当事人而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6、申领新证的,原证作废。居民在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办证中心。
一般补领新证手续时间为3个月(快证7天),到时可携带户口薄、办证收款手续、在办证中心领取新证。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还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相关证明(单位或社区盖章)补办正式身份证同时申请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天可以办理并领取(工作时间内),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其作用等同于正式身份证。
二、异地补办身份证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补办身份证,按照目前规定,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如果需要异地办理身份证,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目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治区、直辖市)自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在当代的社会,临时身份证件是可以进行申请办理的,但是由于其具有临时性,所以有效期限是比较短的,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特殊性,所以导致了其办理时间是比较短的,三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