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一个沉重而又现实的问题。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多数家庭都一定的积蓄或财产。就想网友玩笑的言论一样,“我死后,我的财产由谁继承呢?很多网友也想知道,丈夫死后,他的财产是不是归自己所有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说丈夫死后,其遗产应该由谁继承呢。
一般来讲,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嘱,根据遗嘱的规定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话,就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继承顺序依次继承。
一般来说,遗产继承顺序就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亲属谁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先后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的人进行击沉后,后面的就不能继承了;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第二顺位的进行继承。也就是说,丈夫死后,其第一继承人应该为其妻子与孩子与父母。
当然,这是法定顺序,也可以自己定遗嘱,指定继承人,不过,指定继承人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也需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第二、指定继承人不具有继承资格。比如有虐待、伤害被继承的行为的,会丧失继承资格;
第四、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第五、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进行处分的财产。
二、遗产继承的原则。
虽然法定继承解决了很多纠纷,但是在遗产的分割之中,还是存在一些原则,比如男女平等、照顾弱小老人、照顾病残,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等。还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也拥有继承权。
三、继承主体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主体通过三种方式确定:
第一、法律的直接规定;
第二、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合同;
第三、被继承人与其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的主体也分为三类:
第一、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其顺序在上文中已经说明,便不再阐述。
第三、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指定继承人,协议必须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丈夫死后,其遗留下的财产,如果丈夫在生前写有遗嘱,且合法有效的,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丈夫生前没有立有遗嘱的,则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主体和顺序依次继承,既由妻子、子女进行继承。
继承是一个看似简单,但是却异常复杂的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一家人弄的四分五裂、鸡犬不宁,所以,大家如果有一定的财产,还是在生前尽量写好遗嘱,进行公证或由律师见证,以免身后家庭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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