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年月日遗嘱法律上有效吗?
没有注明日期的遗嘱,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其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有人拿出写有日期,且在形式上完整的遗嘱,则没有注明日期的遗嘱一般无效。
2、如果只有这一份遗嘱,但有继承人有证据证明遗嘱人生前患有精神疾病,则该遗嘱可能无效。因为无法证明遗嘱人立该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如果只有这一份遗嘱,且无人对该份遗嘱提出异议,则该遗嘱有效。这里的有效不等同于法律保护,而是指遗嘱(遗产)执行人,可以根该据遗嘱处理遗产。
特别说明:
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有效,就是有证据证明该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前(1985年10月1日)订立的,且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没有注明日期也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5条: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二、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即可。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
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遗嘱一般书面形式,并且遗嘱应当注明日期,如果没有注明日期,说明遗嘱是存在瑕疵的,这样的遗嘱在形式完整的遗嘱面前就可以完全失去效力,所以一定要注明日期,保证形式完整。
延伸阅读:
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遗嘱执行人资格有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