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权纠纷上诉状内容是什么?
遗产权纠纷上诉状内容是需要写清楚上诉的请求和上诉理由。比如说在上诉请求这个方面的话,在一审判决过程当中存在着程序违法,还有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足的情况之下,都是可以作为上诉理由来提出上诉请求的。
二、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对遗产继承有什么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同一顺序的一般均等分得。但是均等分需要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必须是在同一继承顺序上、条件大体相当(大体相当指劳动能力状况大体相当、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情况大体相同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情况大体相同、各继承人的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大体相当)。
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四种情况不均等: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
(4)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一审判决不满意的情况之下,完全可以再次的申请上诉,在上诉过程当中需要写上诉状,还有补充证据也可以进行提供,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是需要有上诉的请求,上诉的理由,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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