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只把遗产给儿子可以吗?
根据遗嘱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有自由处分名下财产的权利
1、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4、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5、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遗嘱订立有效要件: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综上所述,遗嘱订立人应当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份额,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应当为个人财产,遗嘱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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