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去世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怎么规定的?
儿女继承权分配比例是平等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可以均等的分配遗产,可是,父母在去世之前所立的遗嘱当中表示让儿子多继承遗产的,那应该尊重父母的意愿,同样的道理,父母把遗产留给女儿的,儿子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不能因此而否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延伸阅读:
法定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几种
放弃财产继承权协议书范本
收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