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有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当中,写明了在我国如果有人死亡的话,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由法律规定的,不可以随意更改。不过如果想更改这种继承顺序和规定的个人继承份额的话,就可以定立一个遗嘱。在遗嘱的订立过程当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叫做自书遗嘱。那么如果订立了一个自书遗嘱的话,怎样认定这个自书遗嘱是有效的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自书遗嘱如果想要有效的话,必须要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才可以。
第一,是遗嘱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这个条件非常重要,因为遗嘱属于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被继承的人,也就是立遗嘱的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立的自书遗嘱是不作数的,例如未成年人,或者是当时的精神状况已经不清楚的人,由于他对自己的作为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所以立遗嘱这样一个重要的处分财产的事情也是不可信的。
第二,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由于自书遗嘱是自己书写的,不涉及任何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作证,所以在书写的时候很容易受到胁迫,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而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在这个时候就必须要证明自己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也就是说,遗嘱当中所订立的一切内容都是自己真正愿意的,而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
订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把继承的份额和继承的顺序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在调整过程当中也不可以由于自己的情绪因素而剥夺一些人的继承权,由其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如果剥夺了他们的继承权的话,就相当于丧失了很大一部分收入来源,自己没有办法生存下去,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四,所处分的必须是自己的合法个人财产。
遗嘱可以对财产进行处分,但是这个财产必须是自己的部分。例如在夫妻关系当中,一方订立的遗嘱只能处置自己的一部分,对于夫或妻另一部分人的财产是不可以处置的。对于公共财物和国家规定例如水流,森林这样的公共资源也是不可以处置的。
第五,不能违反社会公德。
这一个是道德层面上的要求,虽然可以自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但是在处分和分配的过程当中不可以违反社会公德,例如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给了一个没有关系的人,或者是对于女儿少给而对于儿子多给,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
以上几条内容就是认定自书遗嘱有效的必要要素。只有符合以上几个条件之后,那么这个记次数遗嘱才是合法生效的,才能够在死后生效,被人继承,否则,该遗嘱就算订立了,也没有办法在人去世的时候生效。如果当事人对遗嘱有异议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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