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立遗嘱需要配偶签字吗?
老人立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配偶签字,毕竟如果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话,是需要夫妻两个人都同意。否则对他人的财产不能够随意的处分。一般来说遗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是生效的。老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委托儿女代书,但此时不管儿女是否签字,对于遗嘱的效力都是没有影响的。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立遗嘱时子女需要到场吗?
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如果立遗嘱人是65岁以上的老人,最好有医院出具的意识清晰证明,如果没有证明,需要所有子女在场签字确认。立遗嘱最好找律师见证,这样遗嘱的效力不会轻易被撤销。
三、子女能当遗嘱见证人吗?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老年人订立遗嘱是否需要配偶签名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实际操作,比如说如果处分的是老年人个人所合法拥有的婚前财产,那么不需要配偶签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配偶进行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