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若房产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先到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二、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遗产继承的时效限制: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3393733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办理遗嘱公证时,应积极的递交这类案件的证明材料,确保这类遗嘱真实合法,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才能够办理遗产公证。一旦继承人想要继承遗嘱财产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这类遗产继承公证书,按程序办理这类遗产的继承。
设立遗嘱时,应按照老人的自身意愿进行设立。一旦遗嘱中存在欺骗、诈骗、胁迫、违背老人意愿的,发现后相应的遗嘱自动按照无效进行处理。由老人的合法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