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人要立遗嘱但不会写怎么办?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被继承人已经对自己的房产进行遗嘱的,那么在继承时直接按照遗嘱的条款办理继承即可,但在办理过户时,需要按照上述程序,一般还需要进行公证处理,但相关情况并不是必须的,有异议的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
二、《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法律效力是建立在其构成要件的合法之上,对于老人要进行遗嘱处理的,还需要基于实际的遗嘱条款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