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有没有立遗嘱?
根据是否存在着书面遗嘱的情况来确定有没有立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则不应因此而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怎样会发生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我国法的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并且对遗嘱继承也有着直接的影响,因为遗嘱继承人也只能是法定继承范围内的人。
法定继承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未处分的遗产。
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对于遗嘱是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定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才能够进行订立,同时订立遗嘱必须要是书面的形式,否则的话没有书面形式就证明遗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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