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1、孙子不是第一顺位也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父亲死亡后,孙子才会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2、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遗产。
二、哪些情况适用代位继承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若是子女先于父母死亡,那么在父母死亡之后,子女的孩子就可以代位继承了。此时孙辈是最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参与遗产的分割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孙辈有多个,也不能都参与遗产的分割,只能是带一个代表分割后,再在兄弟姐妹之间将遗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