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下公证遗嘱强制执行?
若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主体不服从公证过的遗嘱此时法院会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的效能和约束力。公证书是公证机关证明活动的结果,因此,公证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证具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1、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
2、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不发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
3、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证据效力是公证书的最基本的效力,任何公证书都具有证据效力。
法院在审理,确定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并不存在瑕疵,可以确定遗嘱是根据财产所有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的,但是此时那些可能的遗产继承者依旧存在异议,此时法院就会启动强制执行的程序。但是强制执行也必须要按照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