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身的财产等遗产进行的处理,并且在遗嘱人去世后产生法律效力。很多人在立遗嘱后都不知道自己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也有很多人认为立下的遗嘱只有进行公证后才能有法律效力,那么今天我们就聊了解一下遗嘱到底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这个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和整理资料后的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遗嘱的类型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这五种,即只要符合这五种方式中任何一种的要求,这份遗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遗嘱不一定要去做公证才会生效。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是需要有遗嘱人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办理的;自书遗嘱是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进行签名,写清楚几年几月几日;代书遗嘱是由除遗嘱人以为的人代写的,但是应该有包括代写人在内的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写清楚年月日,并且需要代写人、见证人和遗嘱人这三方的签名;录音遗嘱,顾名思义就是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也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除开这些还有口头遗嘱,这是遗嘱人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下立的,也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可以改变自己立的遗嘱,就会存在立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但是如果有公证遗嘱的话,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除开公证遗嘱外的四种立遗嘱方式不能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如果不存在公证遗嘱的话就以最后的那一份遗嘱为准。可以说公证遗嘱是这五种立遗嘱方式中最具有保障的一种方式了,如果是继承房产的话,最好是去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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