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是不是等于平分?
法定继承不等于平分。原则上是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分割,但要是有特殊情况,则也是可以不均等的分割。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法定继承并不等于平分,法律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就包括了死者的子女,但是这里对子女没有做过多的限制,因此不仅仅是婚生子女,就算是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其实都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对于继子女而言,一般要求双方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否则的话继子女不能认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也是不能继承遗产。而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继承遗产也是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