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在着不少再婚家庭,再婚家庭中,夫妻双方有可能都生育有孩子并在再婚后双方孩子共同生活在一起,这种关系也就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我们知道,兄弟姐妹是可以互相继承对方财产的,那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是否可以相互继承财产?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兄弟姐妹是旁系血亲中最亲近的人。同父同母的、同父异母的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是亲兄弟姐妹。此外,还有因收养关系而构成的养兄弟姐妹,他们之间都有继承权,都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按照我国的民族传统和习俗,兄弟姐妹之间历来有相互帮助、团结友爱的美德,年长的兄姐对于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的弟妹负有扶养、教育的义务,健康的兄弟姐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的兄弟姐妹有帮助的义务。因此,将兄弟姐妹列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
有一个问题需要指出的是,亲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是基于他们与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或者基于他们与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他们相互之间的继承权完全取决于他们与父母的关系。但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的发生,则不仅取决于他们与继父或继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而且还取决于他们相互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继兄弟姐妹之间仅与继父或继母有抚养关系,而且还取决于他们相互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继兄弟姐妹之间仅有继父或继母有抚养关系,而彼此之间没有扶养关系,则他们只能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而继兄弟姐妹之间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二、遗产的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兄弟姐妹之间可以互相继承财产,因此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也是可以互相继承财产的。不过这要建立在财产的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财产首先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父母、子女及配偶,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可以由兄弟姐妹等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