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是死者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属于“遗属津贴”的范围。公民的遗产必须是在死亡之后才能发生,如果财产不是死亡的时候遗留的话,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均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而应将其归为家庭的共有财产。
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范围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不应将其用于清偿死者的生前债务。
2、根据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性质及发放的意图来看,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享有分割抚恤金及丧葬费的人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还有就是依靠死者扶养的人。因此,对抚恤金及丧葬费进行分割,不能像分割遗产一样,采取均等分割的方法。这笔钱会优先使用在救济死者近亲属的生活上,特别是长期依靠死亡接济且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是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丧葬费抚恤金的处理方法可以按照遗产的分配方法进行处理,对于未成年人以及年纪较大的近亲属,因为给予照顾,分配更多的金额。
遗产是个人财产,而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公司发放给其亲属的补助,不是死者的财产,再者遗产必须是公民生前就有的,死后遗留下来了的财产,而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公民死后才产生的,并非生前所有,因此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