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遗嘱的遗产多久可以分配?
遗嘱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就可以进行分配。当然,应当首先确定遗嘱合法有效,否则不适用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合法遗嘱(如公证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应当去法院起诉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没有异议的,按照遗嘱执行,遗嘱继承人可以持遗嘱和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比例财产过户。有的地方则规定先比例遗嘱继承公证书再去过户。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有异议,就没有诉讼时效问题,只有需要过户的财产的过户问题。 但,如果遗嘱有效,其他人侵犯遗嘱指定的财产,遗嘱继承人应当自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起诉,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这就是诉讼时效。
二、没有遗嘱遗产根据什么来分配?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遗嘱或者是有遗嘱的遗产都需要在被继承者死亡了之后才可以对此遗产进行分配,有遗嘱的按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没有遗嘱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这同样也是可以保障到继承者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