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遗产继承权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大家都知道在继承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又如如果几个人同时死亡该如何区分他们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原则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例如对一些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的特殊照顾,关于遗产继承权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让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遗产继承权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综上所述,法院中经常可以看到继承权纠纷的案件,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并不是一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定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遗嘱严格分割遗产,当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需要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下继承。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继承权  继承权词条  遗产  遗产词条  分割  分割词条  财产  财产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遗产继承

 不属于遗产范围有哪些?

一、不属于遗产范围有哪些?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不属于遗产范围: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展开)

遗产继承

 一般遗嘱执行人如何确定

一、遗嘱执行人如何确定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展开)

遗产继承

 宅基地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一、宅基地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宅基地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集体成员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