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立遗嘱需要去哪立?
老人立遗嘱可以在家,也可以是其他地方,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遗嘱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遗嘱人没有遗嘱财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具体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对公民遗产的继承并不是一定就要有遗嘱,若不存在遗嘱或者订立的遗嘱无效,那么就通过其他的方式实现遗产的继承,这里其他的方式就包括了遗赠、遗赠协议以及法定继承。
很多老人在自己快要过世之前,都会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财产,以防止自己在离世之后,自己的亲属会由于财产的分割而引起纠纷。不管是何种身份的民事主体,在获得遗产之后,都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机构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