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流观点:参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此种观点认为,死亡抚恤金虽然不是遗产,但在分配方式上可以参照《继承法》规定的遗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即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分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分给第二顺序继承人。
2.另一种观点认为,死亡抚恤金应当公平分配给死者的近亲属。民法中的近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此种观点认为,根据死亡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与经济补偿的性质,死亡抚恤金应当分配给上述所列人员,且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第一种观点是主流观点,并且是大多数法院在实务处理中所持的观点。
并且死亡抚恤金不属于公民的遗产其次,死亡抚恤金不能立遗嘱分配。第三,死亡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作为遗产的这笔财产必须在公民生前就已经存在,但是死亡抚恤金是在公民死后所得的,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的特性。因此,死亡抚恤金不是公民的遗产。
二、实务中,法院如何分配?
首先,根据各地方法院的历年裁判来看,法院将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定性为共有物的分割,认为死亡抚恤金是所有权利人共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死亡抚恤金分割之前,任何一个权利人未经其他权利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
由于遗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是指生前所得的财产,但是抚恤金是死后所得的财产所以并不是完全可以按照遗产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是我国大多数法院基本默认按照遗产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也有部分法院会认为抚恤金应该平均分配给死者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