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对继承份额规定: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研究,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父亲欠的债务儿子要还吗
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并非父债子还,儿子并没有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59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
若是儿子已将父亲的遗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没有从父亲那里继承到遗产,依据以上条款,儿子没有义务偿还父亲遗留下的债务。
法定继承中,将继承人区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或者放弃了继承权的情况下,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死者的遗产。此时也要注意,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其实并不在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