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怎样立遗嘱才有效?
老人立遗嘱必须要有本人的一个亲自的签名才有效,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既体现了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自由民主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这使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大小,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来合法而又合理地处分自己身后的财产。
老年人可以在遗嘱中力尽赡养义务多的子女多留遗产,对尽义务少或不尽义务的子女少分或不分遗产,这些规定使继承人的继承权被取消。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老人立遗嘱的有效条件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
《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由此可知,老人写遗嘱怎样才有效需要老人具备真实的表达意思能力,另外老人在立遗嘱时无需通过子女的同意,按照自己意愿即可,遗嘱根据子女的赡养情况或者实际情况进行财产处分,遗嘱在无意识,被欺骗的情况下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能保护老人的合法财产。
我们国家对于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候他的一个生效的要件规定的是非常的严格的,因为毕竟老年人他们的病历遗嘱很有可能会被大家所认定,甚至是胁迫,从而发生一个违背自己意愿的遗嘱的诚意,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多个遗嘱的话,应该以最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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