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房产证并不是产权的唯一证明,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立遗嘱。 可在遗嘱中明确说明把房产留给谁。由于还没拿到房产证,遗嘱中应将房产相关信息资料交代清楚,例如购房合同国土局的备案登记表房屋现状等。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
按照继承法第19条,第22条以及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遗嘱具备下列实质要件的,才能有效。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发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办或者指定的代收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房子的产权人一般都是在精神意识都清醒的情况下才会立遗嘱的,立遗嘱的时候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不代表一直到当事人去世之后房产证还是迟迟没有办好。就算真的是这样,那在遗嘱当中关于房产的分配方案也是有效的,只不过没有房产证也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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