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1、老人的遗产(拆迁房),有遗嘱的以老人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各继承人间,平分遗产。
2、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3、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遗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房屋动迁之后涉及到房产继承的问题的话,仍然是按照遗嘱优先,法定继承为后的原则来进行。老年人如果是在意外中死亡,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安排,并且份额也是均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