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继承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二、股权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不是必须的,我国法律就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目前因股权转让过程中极易出现纠纷,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股权转让时办理公证是有好处的。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
我国《继承法》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的内容,该法第三条关于遗产范围的条文也未明确规定股权问题。虽然该条第(七)项规定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考察《继承法》的立法经过可以发现,这一项规定在制定之初是不可能包括股权在内的。而《公司法》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也没有涉及股权继承问题。尽管该法第三十五条对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作了规定,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指出股权继承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易引起争议。至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也罕见有股权继承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