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分割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1、只要是自愿签署的遗产分割协议一般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注意的是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2、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是继承人共同继承的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显然,被继承人的非法财产和权属不明确的财产不能列如分割范围。
二、签署遗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遗产分割,因为涉及各自主体的直接利益,很容易引发纠纷,甚至在遗产分割之后都有可能还有争执,此时最好的办法是签订遗产分割协议。所谓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还需要补充的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x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以公证形式加强该协议的效力。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若是在某特定主体死亡之后,其亲属或者是其他的继承人,并没有发现留下有遗嘱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了。此时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协商分割遗产,若是能够协商一致,且拟定、签署了遗产分割协议,那么该协议从自愿签署时起就具有司法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