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的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且没有指定继承人的,其遗产将成为无主财产,这些财产将归属国家所有;如果被继承人是某个集体组织成员的,其遗产将归其所在的集体组织所有。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
二、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
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三、书面放弃继承权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死亡时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大多数情况下,继承人全部放弃的情况很少,但是要是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必须出具书面放弃说明,确保放弃的程序规范,同时继承人一旦放弃,也就意味着放弃了所有遗产,因此也要慎重考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