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还在立遗嘱要怎么立?
老人还在立遗嘱有书写能力的可以自己书写遗嘱,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二、自书遗嘱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综上所述,很多老人生前会立遗嘱,对死后财产的分配做出安排。老人立遗嘱完全是个人行为,他人不能干涉,不一定需要律师,只要自书遗嘱保证是本人亲自书写,内容符合程序规定,意思真实的,就具备法律效力。老人也能去公证处办遗嘱公证,或者找他人代书。
在我们国家遗嘱的形式还是比较多种多样的,比如说自己书写的遗嘱就是属于自书遗嘱,还有就是委托他人书写的,属于代书遗嘱,但不管哪一种遗嘱的形式都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否则也是无效的。